電動摩托車在這三年內掛牌數量突增,同時各廠商也推出不同的車款來應對這個市場,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各縣市政府祭出非常多的電動摩托車掛牌優惠條款,讓電動摩托車得以快速推行,而這個政策目前看來似乎不會縮減,反而更持續擴大優惠項目,2018/05/01 開始,台北市與新北市將會推行全新的電動摩托車停車免費優惠政策,至於詳細的優惠方案與說明,小編透過整理帶大家了解!
為了避免大家看落落長的公文看到睡著,小編直接以表格先整理幾個重點,讓大家能夠馬上看懂台北市與新北市的電動摩托車停車方案與說明,以下請看表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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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新北市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僅開放各種類電動機車停車,不開放普通燃油摩托車停放,違反者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逕行取締,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註3:電動大型重型機車(黃牌與紅牌)在台北市依然不開放停於機車停車格,且停放於汽車格內依然比照汽車收費,無優惠方案;新北市則是一視同仁,電動大型重型機車(黃牌與紅牌)可停放於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內,並且不需要收費。
台北市的公告淺顯易懂,簡單來說這個電動機車優惠停車方案效期為兩年,從 2018/05/01 開始至 2020/04/30 結束,在這個期間內騎乘電動普通重型機車以下之車種,停放於台北市內的所有停管處轄管路邊停車格,均可免費停車,若停放於停管處轄管路外停車場,也可以在停車時取票,離場前攜帶電動機車行照至停管中心辦理停車優惠,如果遭誤開停車費用,於上班時間打電話到台北市停管處客服專線,確認無誤就可同樣享有停車優惠,以上優惠則是適用於電動普通重型機車以下之車種,不適用於黃紅牌電動機車。
新北市的公告項目較多,主要是劃分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與普通機車停車格優惠兩部分,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目前將會在 14 處設置,雖說預計可提供 150 輛電動機車使用,但實際計算附件中的電動機車專用格數量總和為 104 格,新北市政府公告中也並未明講 104 格如何提供給 150 輛電動機車使用,普通機車停放於這些格子將會收到罰單;反過來說電動機車停放於普通機車停車格內則是免費停放,但是需要隔日換格才可繼續享優惠,若多日停放於普通機車停車格,第二日起將會依照正常費率收費,避免遭占用問題;另外就是黃紅牌的電動大型重型機車可停放於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並且也是免收費,以上訊息已經與新北市交通局停營科張小姐詢問確認過囉,有興趣可致電 (02)2970-2960 #8320 詢問。
- 中和中安街122號
- 三重龍門路274巷
新北市的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位置與停車格數一覽,如果住在附近,或者通勤於這些目的地周圍的電動機車車友們可以算省了一筆停車費用,至於這樣的政策會持續多久,新北市政府的公告中並未明講。
此次方案一出,最大受惠者除了現有的最大族群 Gogoro 系列以外,另一方面應該就是電動機車租賃服務 WeMo 了,只要抓準時間將 WeMo 停放於免費的停車格內,營運成本下降更多,同時新北市政府的方案也讓 ZERO 電動大型重型機車能夠回歸本質,自由選擇停放於機車格中還是汽車格中。
資料來源:台北市停管處公告連結、新北市政府公告連結、公路總局電動車專用車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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